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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头斑白头发的白人老者反问道:“为什么不?”

“他的手段太下作了!而且这么让利,他自己估计也赚不了多少!您不是一直说,做生意自己和伙伴都要有合适的利润这生意才能长久下去嘛?为什么这一次你选择了滑头,而不是信誉很好的简?”

“吉姆,我的孩子,有的事情不能用一个模式套,就算是那个老滑头不做了,还会有别人和我们合作的,对于我们来说重要的是中国市场,而不是某个人!谁能给我们带来生意我们就和他是朋友。”老头轻轻的敲了一下自己的办公桌。

老头是拍卖行的老板,弗兰克·摩根。他对于自己的儿子很自豪,年青又聪明,但是现在还有点儿稚嫩,带着一点儿理想主义色彩,喜欢看到hay end式的喜剧结尾,想好人有好报,这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的确是个好品质,但是对于生意人来说就不行了,现实有的时候不是二选一,更不是非黑既白的。

但是老头也明白,没有人是生下来什么都行的,年轻人缺乏的是经验,是历练。

弗兰克知道,那个叫简恒的年轻人为人不错,性格大方,有担当,也有闯劲,胆子也不小!老头内心也明白,这次事情对于仅仅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来说也是一场心灵的历练,跨过去了心理上就更强大一分,跨不过去就会像有些人一样整日里怨天由人,不停的把时间花在抱怨上天的不公,然后就这么在岁月中蹉跎下去。

“你很欣赏他?”老弗兰克微笑的看着自己引以为傲的儿子。

吉姆点了点头:“嗯,我欣赏他的性格!”

“那你可以把这一万块还给他!”说完,老弗兰克从自己办公桌上拿起了支票本,刷刷几笔写上了一个数字,递到了儿子面前。

弗兰克开的很痛快,他也明白那个叫简的年轻人是不会收的,如果真的那位年轻人收下的话,老头觉得算是给了自己一个新教训。

对于老头来说这点儿钱不算什么,宝贵的是花了这钱能不能换来人生的经验。

“父亲!”吉姆有点儿不理解,一脸迷惑的看着自己的父亲。

“你把钱交给他,可以和他做个朋友看看!”弗兰克说道。

弗兰克也欣赏简恒这个年轻人,因为简恒的性格在当今时代,很可贵。但是老头作为拍行的老板,他不会对于送人门来的利益拒之门外。老头这么做是想让儿子从简恒的身上学一学,如何成长成为一个小团体的核心,如何把人团结到自己的身边。虽说简恒正经历着背叛,但是卖主求荣的戏码,对于几十岁的弗兰克都看的想吐了,哪个做了几十年生意的人没有经历过呢?

当今社会背叛是常态,忠诚才是稀罕东西,再说了连耶稣身边都出了个犹大,何况是人!
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