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节

“你这能挣钱就好。”

甄明珠笑着说:“放心吧,我很好的。”

她柔声:“每个客栈都有自己的定位,您看我把这边都装潢成这样古色古香的风格,自然是能吸引一些古风爱好者的。客人还成。”

几人纷纷点头,说:“也是,听说古房村那头儿也有一家叫啥古风客栈,他家的位置比咱们这头儿好一些,比你家地点也好挺多,几乎每天都能看着汉服的小姑娘过来呢。还有不少拍抖音和快手的都过去。”

“现在孩子都喜欢这个。”

“是的是的。”

甄明珠笑了出来,有时候啊,社会发展的越快,倒是越让很多事情变成了司空见惯,像是现在就是如此,甄明珠都不用太过解释,大家都不会觉得太稀罕。

为啥?

还不是因为,见过了。

见过了,习惯了。

一群劳动妇女倒是能干,很快的上上下下忙碌起来。

小孩儿兰哥儿又凑在窗口看热闹了,他说:“外面来了几个老大娘。”

他又说:“他们好像是来干活儿的。”

“他们果然是来干活儿的,我看他们到处收拾东西。”

小红说:“那,我们用不用出去帮忙?”

王氏摇头:“不必,掌柜的既然说过有人的时候尽量留在房间内,我们就不要让人家反感,咱们住着人家的地方这么久,管吃管住,又保证了咱们的安全,这样天大的好事儿,再也寻不到了。我们不可自作主张,让人厌烦。”

“好。”

“娘,等他们走了,我们能去院子玩儿吗?”

王氏抬头:“这个行。”

没有外人的时候,掌柜的是不拘泥于去院子的,但是出门肯定不行。他们不懂为什么,但是料想外面许是七彩祥云,一开门不定就要踏空丢了小命的。

所以他们也是万万不敢胡来的。

“等一会儿人走了,你穿上外衣出去。”

“好!我要穿新鞋子。”

兰哥儿高兴了,他们这一路就带了一套换洗,几个孩子这几日已经都穿上了掌柜的给的服装,竟是十分的合身,也很方便的,不似他们的繁复,所以三个孩子都很喜欢。

特别是给她两个闺女的小皮靴,从未见过这样好看的小皮靴,红色的还带着图案,真真儿让人喜欢的不行,爱不释手。她的两个闺女啊,恨不能晚上都要搂着鞋子睡觉。

他家兰哥儿是个男孩子,穿红色不妥,可是天蓝色的鞋子也可爱的不得了呢。

这不,一提就恨不能赶紧穿鞋出去多溜达显摆几圈儿。

王氏虽然跟儿女搭话儿,但是手上的动作一点也没停下来,仍旧十分的细致,先头儿为了光线好,掌柜的可是专程给他们安排了二楼的这一间房的,这个房间采光更好,更适合做这些细致的针线活儿。

“她爸,你干什么呢?”

谷之齐道:“之前白先生出去治病,将他随身带的书借给了我,我正在读。”

但凡读书人,没有不知道白远的,不过这人运气不是很好,被家族牵累。最后落得这样的下场,虽然九皇子待人很好,但是在一个皇子府做幕僚和在朝堂上翻云覆雨,总归是不同的。

饶是他只是做过县丞,也是很明白其中的巨大差距的。

这一想,白先生这样的人物龙遇浅滩尚且都能平常心,他又有什么急切焦虑的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