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8章

宋朝小食店 朽月十五 873 字 3个月前

祝陈愿调侃道,要是陈望和陈祁兄弟两都爱吃笋,那么陈怀则是吃这几样东西,可以每日换一家食店,也不点别的,就点这几样。

杭城和明州人有多爱吃糟货,从酒楼到小摊上都有卖,过路边上摆满了糟货,万物皆可糟,诸如糟羊蹄、糟脆筋、糟蟹、糟萝卜和糟黄芽等。不过虽然不用浓油酱赤,吃起来也别有风味。

“还算你有良心。”

随着陈怀的声音,她将锅中焯好水的猪蹄捞出来,稍微放凉等到能入手后,用手有方法的拍打,握住骨头,用巧劲将骨头全部都给取出来,保证猪蹄的完整。

放到盆里,倒入酒糟,放上两个时辰,恰好到晌午吃饭。

陈怀那么个人站在这里碍事,祝陈愿干脆让他看火,自己收拾已经泡了有段时间的蛤蜊,放到沸水里去烫,去壳取肉。

等快到晌午了,再放到砂锅中,倒姜末和水,上头的浮沫不能要,全都拿勺子撇掉,再加米糁,煮一炷香时间即可。

蛤蜊米脯羹刚好,陈怀去叫陈欢两人过来吃饭,桌上已经摆好了一大盘的猪蹄、肉鲊和一锅羹,两盘绿油油的小菜。

浸在酒糟里的猪蹄味道诱人,恰好迎合了饭桌上两位明州人的脾胃,祝陈愿看他们一口口吃得很香,自己也上手拿了一只。

吃猪蹄还是得上手,筷子夹不住,猪蹄外层的肉很软烂,轻轻一撕,连皮带肉进嘴,酒糟的香气浓郁,皮肉香浓的酒味,却又不醉人,也不显得油腻,吃起来很是爽口。

又没有骨头,吃起来很是畅快,可酒糟猪蹄爪毕竟是冷物,祝陈愿尝了一只后就没再动手,还是舀了一碗蛤蜊米脯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