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4章

“我就是一下子挑不出来嘛,”沈惟姝指了指满桌子的化妆品,“你看,这么多……”

“我就只涂个口红。”她把口红收纳架拖到面前,“哪一只好呢?”

林尔峥一条胳膊环住女孩腰肢,把腿上软软香香的身体往怀里紧了紧,才抬眸看化妆桌。

看到那个满满当当的三层口红架,男人眼中划过讶异,“这全是口红?”

沈惟姝点头,“对啊。”

差生文具多,一样的,沈惟姝虽然化妆技术菜,化妆品倒是一套一套的。

而有的化妆品,已经明显超出直男的认知范围了。

比如居然会有长得像蜡笔一样的口红,用之前还要用削笔刀削。

再比如那个看起来跟他身上某个部分很像的,十分少儿不宜的东西,居然是用来按摩脸的。

还有那些口红,他怎么看都只有红色和粉色的区别,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只。

为免女朋友又觉得敷衍不高兴,男人依旧认真地挑了半天。

“这个。”林尔峥最后抽出一只来,“涂这个。”

沈惟姝脸上的表情一滞。

林尔峥扬眉,“怎么,不好看?”

“不是。”沈惟姝拿掉男人手中的化妆品,轻轻摸了摸他的下巴,目光怜悯,“亲爱的,你选的这个——”

“学名叫做遮瑕棒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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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大功夫选好衣服挑完口红,仙女终于要出街了。

林尔峥走到玄关,看见女朋友从鞋柜里取出一双崭新的鞋来。

——高跟鞋,尖头,细跟。

他看了好几眼,还是忍不住出声提醒:“不是要逛商场么,穿这个?”

沈惟姝已经换上高跟鞋,“这双怎么了?”

林尔峥看着女孩耸立起来的脚背,蹙眉,“你平时都穿平底的。”

沈惟姝瞪男人,“就因为平时不能穿,现在才要穿!”

说着她呼啦拉开大门往外走。

女孩红唇红裙,大步飒飒,一步一响,看起来潇洒又傲然。

沈惟姝也就潇洒了不到十分钟。

她本来就不怎么会穿高跟,这又是双新鞋,走了没一会儿,脚就开始疼了。

越走越疼,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刃上,上刑一般痛苦。

下车后勉强坚持到餐厅,林尔峥去药店买来了创可贴,但也没什么用。

吃完饭后沈惟姝说什么都不愿意再走了,哼哼唧唧的要回家。

出来不到两小时,林尔峥开车原路返回。原定晚餐后逛商场看电影的计划,也都作废。

到了车库,沈惟姝下车直接踢掉鞋,一瘸一拐地往电梯处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