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他很早之前,就隐约感觉到了不对劲。
为什么这么久才问江月稠?无非就是,他害怕面对那个真相。
无论给自己找多少个冠冕堂皇的借口,他都无法否认,罪魁祸首其实是他。
如果他不把东西给王谨惠,那不就什么事情都没了。
看着眼前这一层一层的阶梯,那个爬到三楼就喘的不行的肥胖的少年,就慢慢浮现在他的脑海里。
也许直至今天,当年班上的同学回忆起来,一提到李志这个名字,可能都会说:“李志啊,我们班的那个班长,是个胖小子,性格很憨,平时都是乐呵呵的,挺好相处的一个人……”
那时的他,总是努力地想要获得每个人的喜欢。
他和气地对待每一个同学,别人找他帮忙,他很少拒绝,怕别人会因此不高兴,不喜欢他。
然而曾忆昔,他什么都不用做。爱憎都挂在脸上,对人一点都不热情,压根都不会去讨好任何一个人,却获得了那么多人的喜欢。他每天都会帮班上的女生去热水间打水,但无一例外,最后她们关心的全都是曾忆昔。
不止一次地,有人找他,但问的却是:
“你知道曾忆昔喜欢吃什么吗?”
“曾忆昔的QIQ号是多少?”
“同学,能不能把这个东西给曾忆昔……”
全他妈都是这个拽逼。
那个叫李志的死胖子,大地不过是个接近曾忆昔的梯子。
或许他连梯子都算不上。
曾忆昔把信给他时,那份神情和语气让他知道,这东西对他很重要。
如果他那时把曾忆昔真的当朋友,理应会谨慎对待,努力把这件事做好。